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長照交通接送「免徵營業稅」?特約業者申報千萬別搞錯!

高齡化社會來臨,許多客運業、小客車租賃業紛紛投入愛心行列,提供長輩與行動不便者的長照交通接送服務

不過,在申報營業稅時,到底哪些「免稅」?哪些「要課稅」?

財政部重點提醒,趕快花 1 分鐘一次看懂

 

重點一:哪些接送服務「免徵營業稅」?

只要符合以下條件,屬於政府委託代辦的社會福利勞務,依法免徵營業稅

1️⃣ 依法與直轄市、縣(市)主管機關簽訂契約的「長照特約單位」。

2️⃣ 接送長照給付對象往返居家至社區式長照機構。

3️⃣ 接送長照給付對象往返居家至醫療院所(如就醫、定期復健、透析治療等)。

 

重點二:兼營其他業務,記得「分開申報」!

很多業者除了長照車隊外,平時也有其他業務,請特別留意

如果同時提供「一般載客、包車、一般車輛租賃」等非長照接送服務。

這些收入「仍然要依法課徵營業稅」!

申報銷售額時一定要分清楚,切勿直接全部申報為免稅收入喔!

 

【最重要的小叮嚀】

每個單位的營運模式、合約內容與服務項目都不盡相同~

為了保障自身權益、避免申報錯誤產生爭議:

 

申報前請務必以「主動向所屬國稅局洽詢確認」為主!

依實際資格覈實申報,安心經營有保障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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#長照交通接送 #營業稅申報 #長照特約單位 #敦荃會計師事務所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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